包装材料的全球法律合规战略 | 南方共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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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共同市场地区由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和乌拉圭等正式成员国组成。委内瑞拉因未能满足南方共同市场法律的若干项关键规定而被终止成员国资格。
与欧盟类似,南美洲贸易联盟南方共同市场建立了一个框架标准GMC Res.第03/92号(“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和物品的通用标准”),其中要求所有与食品接触的材料:
- 必须按照良好生产规范(GMP)生产
- 必须具有适宜的纯度;
- 不会将包装中任何有害或有毒的化合物转移到食品中;
- 不会导致食品成分、味道或气味发生不可接受的变化。
根据此框架标准,南方共同市场制定了金属、塑料、纸和纸板、玻璃和陶瓷、弹性体、粘合剂和石蜡等一系列标准。
塑料材料适用第GMC 56/92号决议,该决议规定食品的总体迁移限值为50 mg/kg或8 mg/dm2。对于获准用于食品接触塑料的物质,分别有两项决议。GMC Res.第02/12号列出了单体和其他起始物质,而GMC Res.第32/07号列出了获准用于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添加剂。这两份肯定清单与欧盟第10/2011号欧洲塑料法规附录I如出一辙。
与欧盟法规的理念类似,南方共同市场法规需要纳入各成员国的国家立法中。